2015年12月22日,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减缓推展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改变,构建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售了绿色金融债券,为金融机构反对绿色产业修筑了债务资本市场融资渠道。我们首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绿色债券?接着,由于绿色债券在我国尚能正处于跟上阶段,而在全球市场上,正处于蓬勃发展期,所以我们再行来理解一下绿色债券全球市场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绿色债券的定义 目前,我国对绿色债券这个大范围概念并没具体的定义,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12月22日公布的公告中,具体了绿色金融债券的定义,公告中认为绿色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售的、筹措资金用作反对绿色产业项目并按誓约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并且在公告中还附上了一份《绿色债券反对项目目录》以作参照。
而在国际上,对绿色债券的定义则早已有了统一的共识。在《绿色债券原则》中,具体定义了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扣除资金专门用作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展开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而绿色项目是指那些可以增进环境可持续发展,并且通过发售主体和涉及机构评估和自由选择的项目和计划,包括减慢和适应环境气候变化,遏止自然资源耗尽,生物多样性维护,污染管理等几大关键领域。
二、绿色债券全球市场的发展及现状 近年来,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十分迅速,早已沦为国际上广泛用于的为绿色产业融资的债务工具,其系由代表了可持续发展项目调集资金的一种创意方式。国际上的绿色债券一般来说是征税债券,并且容许私人投资者投资于公司和的组织机构的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世界上的第一支绿色债券是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InvestmentBank)于2007年发售的5年期、6亿欧元、AAA评级的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AwarenessBond),该债券的筹措资金被用作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项目。随后在2008年,世界银行(WorldBank)和瑞典北欧斯安银行合作,发售了28.5亿瑞典克朗绿色债券,拓展了债券收益的用于领域,使其涵盖废物、农业、林业及气候变化适应性项目的投资。
可以说道,绿色债券在初始阶段基本上都是由国际的组织发售,如欧洲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和非洲开发银行(AfricanDevelopmentBank)等国际机构。2013年3月,国际金融公司(IFC,世界银行集团成员)第一个发售了一笔国际基准规模(10亿美金)的绿色债券,该债券在一个小时之内销售一空,且被多倍超额股份,自此,绿色债券开始取得了全球投资银行和企业发行人的注目,且全球发行量开始经常出现井喷式快速增长,发行人的类型也开始经常出现变化,至2014年,研发银行和企业早已沦为了全球绿色债券的主要发行人,当年发行量占到比分别为44%和33%。
在研发银行中,欧洲投资银行是全球仅次于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其2014年的发行量约116亿美元,其次是世界银行和德国研发银行,发行量分别为80亿美元和40亿美元。亚洲目前主要是亚洲开发银行发售了5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和日本研发银行发售的2.5亿欧元的第一支日本绿色债券。在企业发行人中,近年来,随着新的企业发行人大大转入绿色债券市场,企业发行人发售的绿色债券规模较慢下降,仅次于的两笔分别为2013年11月法国电力公司发售的14亿欧元绿色债券和2014年3月苏伊士环能集团发售的25亿欧元的绿色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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